iRich財經學院 agreement
iRich財經學院 平台服務契約
最後更新:2026-06-02
適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稱
- 適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3122943
- 負責人
- 徐愷
- 營業所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1段87號2樓
- 客服專線
- (02)2732-7819
本契約由適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甲方」)與使用 99agent 平台(all.99agent.app,以下簡稱「本平台」)之消費者(以下簡稱「會員」或「乙方」)共同訂立。
乙方完成註冊、下單或付款,即表示已充分審閱並同意本契約全部內容。
第一條 名詞定義
- 「本平台」:指本公司經營之 iRich財經學院 線上 AI 行銷服務平台及其全部子網域、應用程式與相關服務。
- 「功能模組」:指本平台提供之單一 AI 應用功能(包含但不限於 AI 音檔剪輯上字幕、AI 量產電商圖、AI 音檔轉數字人、AI 自動做 UGC 影片、AI 找主題新聞、AI 想時事爆款腳本等),以一次性購買(完整版方案)取得使用授權,非屬訂閱制。
- 「運算點數」(以下簡稱「點數」):指乙方為驅動功能模組執行 AI 運算所需之預付型服務使用額度,依實際運算消耗扣抵,屬數位內容/線上服務之對價,不具現金價值、不可轉讓、不可兌換現金,亦非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所稱之電子票證,亦非商品(服務)禮券。
- 「付費點數」:指乙方以匯款、信用卡或無卡分期等方式付費取得之點數。
- 「贈送點數」:指本公司基於促銷、活動或其他原因無償提供之點數;乙方就贈送點數未支付任何對價。
- 「數位內容」:指由本平台之 AI 運算所生成並交付予乙方之文字、圖片、影片、字幕、音檔或其他電磁紀錄,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且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成果。
第二條 契約之成立審閱期間與電子文件
- 本公司於乙方下單付款前,提供本契約供乙方審閱,審閱期間不少於五日。乙方得於下單頁面以可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留存、下載本契約全文。
- 乙方完成註冊並勾選同意本契約,且完成首筆功能模組購買或點數儲值之付款後,本契約即為成立。
- 交易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具同等效力。
第三條 服務內容
- 本平台提供之服務分為二類: (一) 功能模組之完整版使用授權 (二) 驅動功能模組運算所需之運算點數。
- 乙方須同時持有對應之功能模組授權與足額點數,始得執行該模組之 AI 運算。
- 各功能模組之功能說明、輸出規格(如解析度、長度、模型版本)、單次運算之點數消耗費率,以本平台下單頁面或服務說明頁所載為準。商品交易頁面所呈現之服務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及其他相關資訊,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公司就費率調整將於生效前於平台公告,調整不溯及已購買之點數。
第四條 服務資訊廣告真實性與標價錯誤處理
- 本公司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乙方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本公司應確實履行。
- 平台所載價格、點數費率或服務規格如因人為或系統因素發生錯誤,本公司得於發現後即時更正並通知乙方。於明顯標價錯誤之情形,雙方應依民法第148條誠實信用原則處理,乙方不得僅憑明顯錯誤之標示主張履約或牟取不當利益。本公司主張系統錯誤或失常者,應就該錯誤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第五條 訂購確認機制及契約履行
- 本公司於乙方訂立契約前,提供服務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供乙方於下單時(或下單後)確認所購買之服務、數量、付款方式及交付方式等重要事項。
- 契約成立後,本公司應依契約內容確實履行。
第六條 功能模組之購買
- 功能模組採一次性購買(完整版方案),乙方付款完成後取得該模組之非專屬、不可轉讓之完整版使用授權,於本平台持續營運期間得反覆使用,不另收取訂閱費用;若為訂閱購買本模組依訂閱契約為主。
- 完整版授權之內容、範圍及版本更新政策,依下單頁面所載。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更新、優化模組功能;如因技術或第三方服務(如底層 AI 模型供應商)變動致個別功能無法維持,本公司應於合理期間內公告並提供替代方案或合理補償。
- 功能模組屬「一經開通即為提供完成之線上服務」,乙方於下單時將另行勾選同意,就已開通之模組授權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七日解除權之適用。
第七條 運算點數機制
- 點數為預付型運算額度,依乙方實際發動之 AI 運算任務即時扣抵。每筆運算所需點數依當下費率計算,扣抵後不予回復。
- 點數不具現金價值、不可轉讓予他人、不可要求兌換為現金,僅得於本平台內用於驅動功能模組運算。
- 本公司就「付費點數」與「贈送點數」於帳戶內分別計列,並優先扣抵贈送點數。贈送點數不適用退費,且本公司得就贈送點數另定使用期限,期限屆至未使用者失效。
- 點數一經用於 AI 運算並產出數位內容,即視為該部分數位內容已交付完成,乙方就「已消耗之付費點數」不得請求退費。
- 付費點數之有效期限:自儲值日起______(如設期限,期限屆至時就「未使用之付費點數餘額」,乙方仍得依第十二條請求退還餘額,本公司不得逕予沒收)。
第八條 數位內容與服務之交付
- 本服務以電子方式於線上提供,無實體交付。功能模組於乙方付款完成後於其帳戶內開通;數位內容於 AI 運算完成後,以線上瀏覽、下載或其他電子方式交付乙方。
- 乙方應自行確認其設備、網路連線及帳戶狀態可正常接收、儲存所交付之數位內容。
第九條 付款方式
乙方得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付款:
- 匯款/轉帳:依下單指示匯入本公司指定帳戶,本公司確認入帳後開通。
- 信用卡:透過本平台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刷卡付款。
- 無卡分期(資融公司):由本公司合作之資融公司提供分期付款,乙方與資融公司另成立獨立之分期/消費借貸契約。
- 信用卡付款之給付與退刷:以信用卡付款者,依發卡機構之約定授權扣款。發生退款時,本公司以原信用卡退刷方式辦理為原則,退刷金額及時程依發卡機構及收單機構之作業規定辦理。
第十條 無卡分期(資融公司)特別約定
- 乙方選擇無卡分期者,係與本公司指定之資融公司另行成立獨立之分期付款/消費借貸契約。該分期契約之利率、期數、手續費、違約金及還款義務,依乙方與資融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與本契約相互獨立。
- 本公司應於下單頁面以顯著方式向乙方告知下列重要事項:(一) 分期付款之性質為向資融公司借款;(二) 總費用年百分率、各期金額與期數;(三) 乙方對資融公司之還款義務,原則上不因其與本公司間就服務之爭議、解約或退款而當然免除。
- 資融公司核准後,得將分期價金一次性撥付本公司。本公司就尚未提供服務對應之預收價金,已實質取得全額對價,應依本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應有之消費者權益保障。
- 乙方與本公司間之服務契約,與乙方與資融公司間之分期契約具經濟上之關聯性。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如本公司停止營運、未依約提供服務)致服務無法履行者,乙方就尚未屆期之分期款項,得依法對資融公司主張相關抗辯,本公司並應協助處理。
- 乙方依本契約得請求退款時,退款金額於扣除必要成本後,依下列方式處理:(一) 由本公司協調資融公司,將退款金額沖抵乙方尚未清償之分期債權;(二) 已清償部分之退款,於沖抵後如有餘額,退還乙方。具體方式以本公司、資融公司與乙方三方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七日猶豫期與解除權
- 本平台之功能模組授權與點數所驅動之 AI 運算,性質上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及「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5款,經乙方事先同意後,就已提供之部分排除七日解除權之適用。
- 本公司應於下單頁面以勾選方式取得乙方事先同意,內容包含:「本人同意功能模組一經開通、點數一經用於 AI 運算產出數位內容,即視為服務提供完成,該已提供部分不適用七日解除權。」未取得前述同意者,不得對該部分主張本條之排除。
- 就「尚未開通之功能模組」及「尚未使用之付費點數」,乙方仍得於收受服務後七日內以書面(含電子方式)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本公司應全額退還該未提供部分之價金。
第十二條 契約終止退款與結算
- 乙方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時,就乙方帳戶內「未使用之付費點數餘額」,本公司應於扣除必要成本後三十日內,以原付款方式或雙方同意之方式返還。
- 已消耗之付費點數(已用於 AI 運算並產出數位內容者)及全部贈送點數,不予退還。
- 前述「必要成本」指本公司為提供服務已實際支出且不可回收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金流服務手續費、資融撥款或代收手續費、為該乙方已實際耗用之第三方 AI 模型 API 成本及系統服務成本。本公司應依實際金額計算,不得浮報,並於退款時提供明細。
- 選擇無卡分期者之退款,依第十條第五項辦理。
- 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服務無法提供者(如平台停止營運),乙方就未使用之付費點數得請求全額退還,不適用必要成本之扣除。
第十三條 履約擔保之辦理
- 本服務之運算點數,係供乙方於本平台兌換本公司自行提供之數位內容及線上服務之用,非屬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所稱之收受儲值款項業務,亦非商品(服務)禮券。
- 現行法令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就本服務性質尚無強制辦理履約擔保之規定。如未來法令修正、主管機關就本服務公告適用之應記載事項,或本公司業務性質變動致依法應辦理履約擔保時,本公司將依法辦理,並於本平台明顯處揭露其機制。
- 除前項法定情形外,本公司如自願提供履約保障機制(如金融機構信託、價金保管或銀行履約保證),將於本平台明顯處揭露其內容、期間及主張方式。
第十四條 帳號之申請、保管與冒用處理
- 乙方應以真實資料申請帳號,並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不得轉讓、出借或與他人共用。
- 帳號或密碼遺失、遭竊或遭非經乙方授權之使用時,乙方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於接獲通知並完成必要查核後,應採取暫停或防護措施。
- 因可歸責於乙方保管不當所生之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系統安全維護不足所致者,由本公司負責。本公司人員不得主動向乙方詢問密碼。
第十五條 服務品質、瑕疵與責任
- 本公司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維持平台正常運作。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功能模組無法執行或運算失敗,乙方就因此被扣抵之點數得請求返還或補點。
- AI 運算成果之品質受輸入素材、提示詞及底層模型特性影響,本公司不保證生成結果完全符合乙方主觀期待或特定商業效果;但生成結果有明顯技術瑕疵(如檔案毀損、無法輸出)者,本公司應補正或返還對應點數。
- 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如第三方 AI 模型服務中斷、不可抗力、乙方提供之素材違法或侵權)所生之損害或運算失敗,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智慧財產權
- 乙方就其上傳之素材應擔保具合法權利且不侵害第三人權利。因乙方素材違法或侵權所生之爭議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 乙方透過功能模組生成之數位內容成果,於完成付款並符合本平台使用條款之範圍內,得由乙方使用、利用;本平台之軟體、模型、介面、商標及技術等智慧財產權仍歸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
第十七條 會員義務與禁止行為
- 不得利用本平台製作違法、侵權、不實、深偽詐欺、色情或誹謗之內容。
- 不得以自動化程式濫用、攻擊、逆向工程或破解本平台。
- 不得轉售、轉讓、共享帳號或功能模組授權予未經授權之第三人。
乙方違反前項義務者,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其服務;情節重大者,已消耗及違規部分之點數不予退還,本公司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第十八條 個人資料與隱私
- 本公司就乙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平台「隱私權條款」(https://all.99agent.app/privacy)辦理。
- 乙方同意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之必要,將素材傳輸予所必要之第三方 AI 模型服務商進行運算處理。
第十九條 責任限制
- 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就本契約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以乙方該筆爭議交易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但本條不適用於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亦不排除或限制消費者保護法等強制規定所定之消費者權利。
第二十條 服務之變更、暫停與終止
- 本公司得因系統維護、升級或不可抗力暫停服務,並儘可能事先公告。
- 本公司如全面終止本平台服務,應於合理期間前公告,並就乙方未使用之付費點數依第十二條全額退還。
第二十一條 契約之修改
-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應於平台公告並以適當方式通知乙方。修改如對乙方權益有重大不利影響,乙方得於通知所定合理期間內表示不同意並終止契約,就未使用之付費點數請求退還。
第二十二條 消費爭議申訴與客服機制
- 乙方就本服務之消費爭議,得透過客服專線 (02)2732-7819 或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提出申訴,本公司應於收受申訴後 14 日內回覆處理進度。
- 經申訴未獲妥適處理者,乙方得向本公司營業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請申訴、調解。
第二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除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有專屬管轄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影響消費者依法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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